最近,李天一新任辯護律師之一陳樞向媒體表示,將為李天一作無罪辯護。這個說法引爆網路熱議。大陸媒體報導說「無罪辯護」是給受害人「傷口撒鹽」。我們來聽聽各界的看法。
10 號,李天一新任辯護律師,北京京聯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樞和北京冉民律師事務所王冉聯合發布受委託和聲明。2名律師認為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公安機關在案 發後以真實姓名向社會披露該案行為已構成侵權,聲稱媒體有義務保護未成年人和老年藝術家。聲明中還說,酒吧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
廣州 「中山大學」退休教授艾曉明則認為,社會大眾需要更清楚的知道案情。【錄音】特別是強姦侵犯案,不應該以保護隱私這個理由,去保護被告。因為很多事情常常 說我們要保護隱私,不公開審理,但是強姦也好、輪姦也好,他都是刑事犯罪,我們需要保護的是受害人,不是整個案情都應該弄的一團霧水,公眾不能得知。他們 在什麼地方犯罪,在什麼情況下犯罪;受害人她的當時的反應是什麼;她有沒有發出求救的聲音,她向那些地方求救,那些地方的反應是什麼,我覺的所有的一切都 應該公開,這一切公開,我們才能夠從這個案子裡吸取教訓。